一、 编制说明
为了更直观的了解我国零售企业发展情况,中国百货商业协会基于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数据,参照中证指数相关编制规则,于2023年1月开始编制“大型零售企业发展指数“,将上市零售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指标指数化,以反映零售行业发展情况。上市零售企业作为样本,一是数据真实有效;二是样本可持续,相比问卷、抽样等方式,更能够长期、客观地反映行业发展情况。
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的季报、年报数据,采用季度数据计算。因A股上市公司财报公布周期规定为上年年报和当年一季报在4月底前、二季报在8月底前、三季报在10月底前发布完毕,本指数的更新周期为5月初、9月初、11月初(港股上市的样本依照该周期取最新的财报数据计算)。
“大型零售企业发展指数“包括主指数和业态指数:
大型零售企业综合业态营业收入指数;
大型零售企业综合业态净利润指数;
大型百货零售企业营业收入指数;
大型百货零售企业净利润指数;
大型超市企业营业收入指数;
大型超市企业净利润指数
根据编制规则,目前纳入指数的样本共54家,其中以百货为主要业态样本为42家,超市业态12家。样本企业名单见附表。
2、上期指数更新时部分港股企业半年报未发布,本期结果与Q2数据发布时稍有差异。
二、指数情况
1、大型零售企业综合业态营业收入指数及净利润指数
“大型零售企业综合业态营业收入指数”显示,2024年Q3指数为1289点,较上期下降了1.7%,较去年同期下降了6.9%。趋势上看,从2018年第一季度以来,大型零售企业的营业收入持续呈现下行趋势。
港股企业未发布第三季度数据,此处统计A股上市的44家企业,前三季度营收平均下降幅度为5.9%,中位数为-5.9%。结构上看,前三季度营收增长的企业13个,占比30%,70%的企业营收同比下降。
图1:大型零售企业综合业态营业收入指数(2000年至今)
图2:大型零售企业综合业态营业收入指数(2010年至今)
“大型零售企业净利润指数”显示,当前大型零售企业作为一个整体仍然是亏损状态,2024Q3指数为-25,较半年报有所改善,指数的改善主要是少数企业的非经营性盈利和个别企业大幅扭亏为盈带来。
结构上看,44家企业中,前三季度亏损的企业10个,占比23%。净利润同比下降,或盈利转亏损以及亏损扩大的企业合计30个,占比68%,近七成的企业净利润变差。
图3:大型零售企业净利润指数(2000年至今)
图4:大型零售企业净利润指数(2010年至今)
2、大型百货零售企业营业收入指数及净利润指数
“大型百货零售企业营业收入指数”,样本主要以百货零售为主,大部分企业除了百货业态外,还经营超市、购物中心等其他业态。因上市公司年报数据多数不按业态拆分公布,因此,该指数代表以百货为主的综合业态零售企业,不仅仅是百货业态。
数据显示,2024年第三季度指数为1197点,较上期下降了1.7%,较去年同期下降了3.5%。
结构上看,35家百货零售为主的A股上市公司中,9家企业前三季度营收增长,占比26%,74%的企业营收下滑。
图5:大型百货零售企业营业收入指数(2000年至今)
图6:大型百货零售企业营业收入指数(2010年至今)
“大型百货零售企业净利润指数”显示,2024年第三季度净利润指数为85点,较上期有所好转。
结构上看,35家企业中,6家企业亏损,占比17%。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或盈利转亏损以及亏损扩大的企业合计23个,占比66%。尽管净利润指数显示有所好转,主要是个别企业非经营性盈利所致,整体看,多数企业盈利在下降。
图7:大型百货零售企业净利润指数(2000年至今)
图8:大型百货零售企业净利润指数(2010年至今)
3、大型超市营业收入指数及净利润指数
“大型超市企业营业收入指数”显示,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316点,较上期下降1.6%,较去年同期下降7.4%,超市业态营业收入自2020年第二季度以来,总体呈现下行趋势,暂无好转迹象。结构上看,9家企业中,5家前三季度营收同比下降,占比56%。
图9:大型超市营业收入指数(2006年至今)
“大型超市企业净利润指数”显示,大型超市作为一个整体,净利润在2020年底达到历史顶点,随后下降,自2021年第三季度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当前指数-217,较上期有所好转,主要是步步高扭亏为盈。结构上看,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或盈利转亏损以及亏损扩大的企业合计7个,占比78%。
图10:大型超市净利润指数(2006年至今)
综合来看,大型零售企业的营业收入仍在下降,盈利状况有所好转,但盈利好转主要是少数企业非经营性盈利大幅增加以及个别企业大幅扭亏为盈,结构上看,多数企业的盈利压力仍然较大。
附表1:2024前三季度主要样本企业营业收入情况
注:港股上市公司未公布第三季度数据,此处未列示
附表2:2024前三季度主要样本企业净利润情况
注:港股上市公司未公布第三季度数据,此处未列示
附:指数编制说明
1、以A股和港股上市公司为主体,后期条件成熟会纳入非上市公司样本;
2、以1995年第四季度为基期(超市业态为2006年第四季季度),基点100;
3、采用派氏加权规则,计算公式为
其中:报告期考察指标调整数据=Σ样本考察指标
考察指标如:营业收入、净利润
指标的数据采用滚动年度计算,如2024年Q2的滚动年度数据=2023年Q3+2022年Q4+2024年Q1+2024年Q2
4、样本调整
1) 新上市公司有一年数据后纳入样本;
2) 非上市公司加入需至少有一年数据;
3) 退市或主营业务变更后样本剔除;
4) 非上市公司样本不报数据后剔除;
5、指数修正
为保证指数的连续性,当样本发生变化需要进行调整时,会同步进行“除数修正”,修正规则为
其中:修正后的考察指标数据=修正前的考察指标数据 ± 新增(减)考察指标数据
1)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公布周期更新
2) 会计准则变化导致前后数据差异的部分,如2020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采取上市公司公布的剔除会计规则影响后的可比数据进行换算,指数已经剔除会计准则的影响。